宗旨:
闡揚蘭陽人文特色,鼓勵文學創作風氣。
徵選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者。
收件期間
自即日起至113 年7 月5 日(週五)止(親送或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方式
來稿及相關資料郵寄者一律以中華郵政郵局掛號: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260宜蘭市民權新路102號)。信封註明「第十一屆蘭陽文學獎」字樣及參加徵選類別。
辦理方式:
每二年辦理一次,原則上奇數屆次徵選類別為:散文、小說、傳統詩、民間故事,偶數屆次徵選類別為:散文、新詩、童話、歌仔戲劇本。
徵選類別與規定:
一、散文:四千字以內。
二、小說:四千至八千字。
三、傳統詩:
(一) 律、絕或古體詩均可,十首以內,以詩集型態結集。
(二) 各體裁須符合格律要求。
四、 民間故事:四千字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