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程設置宗旨
一、科技與社會(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 STS)探討科學、技術、醫療和社會的關係與互動,是跨越傳統領域的一門新學術領域,探討課題包括科技的動力學、科技的倫理法律和社會衝擊、科技政策、科技的風險溝通、科技傳播與溝通、科技的公眾理解與參與等等。
二、鑑於「科技與社會」在當代生活中的重要性和新穎性,而台灣在此方面的學術研究仍不充裕,又本校為一所學系相當完整的大學,有相當的師資,因此有必要成立研究所的學分學程,以便培養能針對「科技的倫理和社會衝擊」與「科技傳播與文化」兩大主題進行學術研究的人才。
三、建立跨院性的「科技傳播與社會」的學術網絡和社群。
學程必修科目學分、選修學分及應修學分總數規定
一、本學程應修12學分。
二、各系所修課學生所修本系所教師開設之學程課程,得納入本系所畢業學分內。依本校跨院系(所)學程設置要點第五條規定:學生修習學程科目學分,其中應有9學分屬跨院或系所課程,且不得計入學生本系所、雙主修、輔系或其他學程之畢業必修學分數。其修畢之總學分數,由學程工作小組認定。
三、課程規劃:必修科目6學分,必修與選修科目如課程規畫表所示。
受理申請之資格規定及核可程序
一、本校碩博士班學生皆具申請修習本學程之資格,請申請者在每學期末第一階段選課日的兩週內,於哲學系或傳播系官方網頁下載「科技傳播與社會學分學程申請書」,填寫後繳交哲學系與傳播系辦公室,即完成報名手續。學程工作小組將於次學期開學日之前完成審核並通知結果。
二、經核淮修讀此學程的學生,於修畢規定之科目與學分後,得向哲學系或傳播系申請核發學程學分證明;經審核無誤後,由教務處發給「學程證明書」,證書背面加註學生修習之課程名稱及學分數。
三、任何欲修單門課程之研究生,均可依學校和各系所修課辦法修習。
. 國立中正大學「科技傳播與社會」碩士班學分學程規劃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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