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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屆「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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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目的

為鼓勵編劇人才創作以台北市人、事、時、地為背景的優秀電影劇本,透過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市電影委員會的媒合,促成得獎劇本改編成電影之機會,創造更多散發著台北魅力的影像作品。今年度將不限劇本徵件主題,邀請愛好寫作之編劇們發揮想像力,創造出專屬於台北的故事,打破類型的限制,連結台北的過去與未來,進而期待拍出不同樣貌的與記憶中的台北印象。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共同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市電影委員會

徵件期間

  1. 自113年4月1日起至5月1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報名
  2. 報名文件不全,經通知逾期不補正者,不得參加評選。

參賽規則

  1. 參加者身分不限國籍,惟應以正體中文寫作。如非中文創作,應附正體中文譯本。
  2. 參賽劇本以90分鐘長度之劇情片劇本為標準,必須以台北市之人文、地景為背景。
  3. 每人參賽以一部劇本為限,參賽劇本需為原創劇本,除改編自本人之創作作品外,不得為改編劇本。
  4. 參賽作品須於第三條規定之徵件期間開始日前未獲國內劇本徵選活動獎項(含電影、影集、網劇、電視各項劇本徵選活動),劇本大綱徵選、創投會議除外。
  5. 參賽劇本於第三條規定之徵件期間開始日前已取得分級證明之著作,則視為失去參賽及得獎資格。
  6. 本活動指導及主辦單位之員工、約聘僱人員及勞務派遣人員均不得參與本活動,亦不得為參賽劇本之共同著作人。
  7. 參賽劇本如有侵害他人權利之情事,由報名者自負其責,概與本活動主辦單位無涉。
  8. 參選劇本須具備完整性及可執行性。

報名方式

  1. 參賽劇本以 PDF 電子檔遞交,應附劇情大綱、人物介紹與劇本內文,請以直式橫書繕打,建議採14級之正體中文,行高26PT,四邊邊界各2公分,版面A4大小為宜;以上參賽作品僅供 113年「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活動之評審使用。
  2. 為求評審作業之公正,投稿作品內文或封面均不得書寫姓名、地址、電話號碼或其他記號,以便彌封。
  3. 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拍台北官網線上填寫報名表與上傳參賽劇本,劇本檔案大小不得超過20MB。參賽劇本得獎後欲以筆名發表者,請於報名表上填寫:「本件參賽劇本、得獎新聞稿、獎狀及任何相關之宣傳品皆以筆名發表」。參賽劇本得獎後,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經歷、照片及得獎感言等資料予主辦單位。
  4. 不符前項各規定者,不得參加評選。

 

活動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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